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...

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

桂财社〔2018〕66号
2018-08-17
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0-770666效力状态: 有效
发文单位: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成文日期: 2018年07月31日
标 题: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
发文字号:桂财社〔2018〕66号发布日期: 2018年08月17日
主题分类: 财政;劳动就业

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

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 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 通知

桂财社〔 2018〕66号

各市、县财政局:

根据《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 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社〔2018〕52号)精神,经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,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 和项目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(具体金额、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1—2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此次资金分配主要 考虑各市、县就业重点工作情况、地方投入情况、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、各地财政困难程度及资金结余情况等因素 进行分配。2018年的重点工作是技能人才培养、贫困户“两后生”职业技能培训、就业技能培训、创业培训等。

二、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、社会保险补贴、公益性岗位补贴、就业见习补贴、求职创业补贴、就业创业服务补助、基层就业信息化建设、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支出。此次下达资金列 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款 “就业补助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,具体执行时按实际支出用途准确列入相应的项级科目。

三、各市、县财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,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,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,严格按规定范围、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,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、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
四、 按照财政部《关于印发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预 〔 2015 〕 163 号 )文件相关要求,各地根据在绩效目标管理中的职责,在预算执行中按照自治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设定的全区项目绩效目标,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、跟踪监控、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。

附件: 1.2018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

  1. 中央对广西 就业补助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 目标表

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

2018年7月31日

文件下载:

(附件)附件1-2.xls

立即登录